公司倒闭债务股东应该如何承担

(一)若股东足额出资且无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债务由公司用全部财产承担,股东无需额外担责。此时股东要保留好出资证明等相关文件,证明自己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股东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要保证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开,不随意挪用公司资金,否则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需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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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后股东对债务的承担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认购股份对公司担责。股东足额出资且无违法,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股东无需额外担责。
2.若股东滥用权利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如财产混同、挪用资金,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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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倒闭债务股东承担情况有两种。正常足额出资且无违法行为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一般无需额外担责;若股东有滥用权利、财产混同、未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况,则需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责任方式不同。在股东足额出资且无违法时,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股东的有限责任受法律保护。但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像财产混同、挪用资金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您在公司债务与股东责任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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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时股东对债务的承担情况有不同情形。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若股东足额出资且无违法,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无需额外承担。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如财产混同、挪用资金等,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风险,股东应做到:1.按时足额出资,不抽逃资金。2.严格区分个人与公司财产,不随意挪用公司资金。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滥用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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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要股东足额出资且无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况,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股东无需额外担责。
(2)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像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随意挪用公司资金等情况就属于此类。
(3)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股东应规范自身行为,避免财产混同和出资不实等问题,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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